关于开展2年期、5年期、10国债期货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为提升国债期货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现招募2年期、5年期、10年期国债期货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申请机构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交易所。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

  为提升国债期货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现招募2年期、5年期、10年期国债期货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申请机构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交易所。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四)做市交易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从事做市交易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

  相关材料要求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市商操作指南》,其中第(八)项材料应包括最近一年国债期、现货市场交易情况的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期货最近一年日均交易量和持仓量、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国债日均交易和持有规模。

  (一)提交材料。请于2019年1月8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交易所联系邮箱。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按上述顺序组成压缩文件,命名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做市商资格申请材料-XXXX(单位名称)”。

  申请材料通过会员提交,交易所以收到申请材料电子版为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参加评审。经交易所确认申请材料电子版内容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寄出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纸质版应当与电子版在内容上保持一致,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初审评分。我所将对申请机构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应急预案、历史合规情况、财务情况、做市经历及国债期货交易情况等模块进行评分。

  (三)专项检查。通过初审评分的申请机构,我所将对其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对申请材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一旦出现与申请材料不符的,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特殊场景测试。在专项检查的同时,我所同步开展特殊场景测试,对申请机构的做市交易系统在设计的特殊行情场景中的表现进行评测。未通过特殊场景测试的申请机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现场答辩。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申请机构,前往交易所进行最终答辩。我所根据申请机构的现场表现,对其团队情况、方案制度、做市策略、风控合规、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

  (六)资格确定。我所将根据申请机构的初审评分和现场答辩的综合评分,最终确定做市商名单并向市场公告。